说文解字《説文解字》清・陈昌治刻本【卷十二】【女部】嬈

苛也。一曰擾、戲弄也,一曰嬥也。从女堯聲。奴鳥切

《説文解字注》清・段玉裁苛也。

苛者,小艸也。引申爲瑣碎之偁。玄應曰。苛,煩也。擾也。嬈亦惱也。苛音何可切。

一曰?也。

此也字補。

戲弄也。

玄應引三倉嬲乃了切。弄也。惱也。按嬲乃嬈之俗字。故許不錄。嵇康與山巨源書。足下若嬲之不置。李善云。嬲,擿嬈也。音義與嬈同。奴了切。近孫氏星衍云。嬲卽嫋字艸書之譌。然嵇康艸蹟作娚。玄應引三倉故有嬲字。則未可輕議。

从女。堯聲。

奴鳥切。二部。

一曰嬥也。

上文嬥下曰嬈也。二篆爲轉注。亦考老之例。然嬥之訓嬈,卽謂苛也,擾也。不當此有一曰嬥也四字。